空压机维修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 AAA 级、 AA 级、A级,共三级
一 AAA 级和 AA 级资质企业标准:
1 员工条件:
1.1 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验、业务、价格核算、维修岗位至少应配备 1 人,并应经过培训,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2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熟悉空压机维修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了解空压机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及标准。
1.3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空压机维修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空压机维修及相关专业的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熟悉空压机维修业务,掌握空压机维修及相关行业的法规和标准。
1.4 AAA 级资质企业中的液压、电控、发动机和机械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要有 1 名以上工程师; 其中有1 名以上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在岗工作。
1.5 检验人员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其中至少应有 1 名总检验员(进出厂、调试)和 1 名过程检验员。
1.6 业务人员应熟知各类空压机(至少对所经营的机种)维修检测作业,从事空压机维修工作 3 年以上,具备丰富的空压机技术状况诊断经验,熟练掌握空压机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
1.7 企业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2 组织管理条件:
2.1 经营管理:
2.1.1 应具有与空压机维修有关的法规等文件资料。
2.1.2 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制度等。
2.1.3应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客户资料信息、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
2.1.4 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2.2 质量管理:
2.2.1 应具有空压机维修行业标准,或生产企业维修标准,或供需双方商定的维修验收规范。
2.2.2 应具有所维修机型的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并及时更新。
2.2.3 应具有空压机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
2.2.4 应建立空压机维修档案,维修档案应包括维修合同和合同管理台账,进厂、过程、竣工检验记录、出厂合格证副本、结算凭证和工时、材料清单等。
3 安全生产条件
3.1 企业应具有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3.2 企业应有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
3.3 使用、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均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3.4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应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4 环境保护条件
4.1 企业应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机加铁屑等垃圾和有害物质集中收集存放,有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保制度。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并有醒目的标识,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且应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的有关规定。
4.2 作业场地的照明、通风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5 设施条件
5.1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
5.1.1 企业应设有接待室,接待室应整洁明亮,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5.1.2 经营场所应明示各类证照和经营项目,以及资质信誉证书等。
5.2 停车场:
5.2.1 企业应有与承修机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AAA级企业的面积不少于200 ?,AA级的面积不应少于 150 ?。
5.2.2 企业租赁的停车场地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且场地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
5.3 生产厂房:
5.3.1 生产厂房地面平整坚实,厂房高度、面积应能满足表 1 至表 3 所列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AAA级企业的面积不少于 1500 ?;AA级企业的面积不少于 1000 ?。
6 设备条件
6.1要求企业配备与其所承修机型相适应的合格量检具和工具。
6.2要求企业配备表1 至表3 所列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主要检测设备,其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允许用外协方法解决。
6.3各种设备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6.4各种设备应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
6.5检测设备和量检具应定期到有资质专业机构检定合格。
6.6外协设备的技术状况符合 6.3 和 6.4 的要求。
二 A级资质企业,含从事空压机部分总成件专项维修企业(作业户)标准:
1 通用条件
1.1 从事专项维修关键岗位的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生产需要,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2 应具有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文件以及相关的维修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等,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1.3 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等制度。
1.4 生产厂房的面积,结构及设施应满足专项维修作业设备的工艺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要求。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和停车,地面应平整坚实。厂房和停车场均应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1.5 配备的设备应与其生产作业规模及生产工艺相适应,其技术状况应完好,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并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检测设备及量检具应按规定经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合格。
1.6 使用、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并有醒目标识。作业环境的照明、通风、工艺线上配置“三废”处理设施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
2 经营范围、人员、设施、设备条件均与专项修理项目相适应
2.1 员工应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2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熟悉维修业务及能掌握相关行业法规及标准。
2.3 有专职或兼职的检验人员,主修人员不应少于 2 名。
2.4 应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制,责任人明确。
2.5 质量管理责任明确,进出厂登记,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量器具管理,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培训等制度完善并能严格实施。
2.6 设施条件能与专项维修的机种相适应,接待室面积不少于 20 ?,室内整洁,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明示各类证照,作业项目及计费工时定额等。生产厂房及停车场能容纳专项修理的工艺布置,符合安全操作生产要求;主要设备技术可靠,能满足专项修理要求,允许部分机具可通过外协来满足修理需要。
三 凡达到上述AAA级、AA级和A级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中国空压机工业协会维修分会可颁发《中国空压机维修行业×级资质企业》铜匾和证书。